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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矿泉水条形码的基本规则

作者:中国商品条形码中心 时间:2023-02-19 08:38:09

第一条为规范商品条形码生成器管理,推广商品条码应用,促进商品流通信息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印制、应用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商品条码的宣传、推广工作,引导和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使用商品条码,采用全球统一标识系统,建立有效的产品跟踪与溯源系统。第四条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管全区商品条码工作。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在本自治区设立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并提供商品条码技术服务。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法使用、印制商品条码的行为有权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和举报。第六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生产下列预包装产品,应当在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一)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农副食品、烟草制品、酒、饮料、茶叶、水果;(二)药品、医疗器械;(三)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子;(四)电线电缆、家用电器、人造板;(五)汽车(含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六)日用化学品、玩具、纸制品、陶瓷制品;(七)服装、纺织制成品、针织品;(八)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鼓励其他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自愿使用商品条码。本办法所称预包装产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产品。第七条厂商识别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使用商品条码应当按规定先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经核准注册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第八条商品条码的注册、续展、变更、注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系统成员使用的商品条码可以自行编制,也可以委托编码分支机构编制。系统成员自行编制商品条码的,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并将编码信息书面告知编码分支机构;委托编码分支机构编制的,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免费提供编码服务,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给委托者。第十条印刷企业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印制商品条码,保证商品条码印制质量。商品条码印刷面积超过商品包装表面面积或者标签可印刷面积四分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缩短版商品条码。

第十一条印刷企业承接商品条码印制业务,应当查验委托人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合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存档。存档期限为二年。印刷企业不得为未取得《系统成员证书》或者不能提供合法使用商品条码证明的委托人印制商品条码,不得将委托印制的商品条码提供给他人使用。第十二条系统成员对注册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不得转让他人使用。第十三条委托他人加工产品的,应当使用委托方注册的商品条码,并标注委托方名称。第十四条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自行开发、设计、生产的产品应当使用子公司申请注册的商品条码。

第十五条销售者进货时,应当查验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合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证明文件。销售者采用与商品条码有关的自动识别销售系统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第十六条销售者需要在企业内部对再加工、分装或者非定量包装的商品使用店内条码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编制、使用。已经标注符合规定商品条码的,销售者应当直接使用,不得使用店内条码替换或者覆盖原商品条码。销售者不得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方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第十七条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建立商品条码查询系统,及时公布注册、续展、变更、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信息,方便公众查询。第十八条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对商品条码的使用、印制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与商品条码有关的违法行为。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未经申请注册,在产品标识上标注商品条码;(二)伪造商品条码或者用其他形式的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三)冒用他人注册的商品条码;(四)使用尚未分配的商品条码;(五)使用已经注销的商品条码。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一)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生产者未在应当标注商品条码的预包装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系统成员转让他人使用商品条码。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一)系统成员使用的商品条码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销售者未查验与商品条码对应的《条码成员证书》或者合法使用商品条码证明文件;(三)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销售者使用店内条码替换或者覆盖商品条码。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印刷企业为未取得《系统成员证书》或者不能提供合法使用商品条码证明的委托人印制商品条码的,或者将委托印制的商品条码提供给他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四条从事商品条码管理的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第六条所列产品的具体含义,适用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的概念名称与分类;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产品质量直接关系每个消费者的健康及切身利益,关系相关企业的品牌口碑和美誉度,在全球化趋势不可逆转,跨境贸易日益频繁的今天,又同国际形象息息相关。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日趋成熟并仍然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据8月4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2017年度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我国手机网民占比达96.3%,移动互联网主导地位强化;商务交易类应用保持高速增长。因而网购质量也成为近年来消费领域所关注的焦点之一。

当前消费者消费水平日益提升,自我权益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然而谈及质量,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由于缺乏专业的商品品质的检测相关知识及设备,通常无法直接辨别和判断商品质量的好坏,而只能通过品牌知名度、商品条形码生成器的规范程度、与同类竞争商品的价格高低比较、购买商品的商超店铺既往形成的口碑等等来进行大致判断。虽然不能简单凭借扫描商品条码直接判定出商品及企业信息真伪,然而商品条码却无时不刻不在为商品的质量保驾护航,在质量控制管理方面释放着它的巨大能量。

助力供应链物流标准化保障产品高效新鲜运达今年8月,商务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总体思路和目标中,明确指出要<从1200mm·1000mm标准托盘和全球统一编码标识(gs1)商品条码切入,提高物流链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推动供应链各环节设施设备和信息数据的高效对接><建成并运行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供应链项目支持的重点企业肉菜、中药材、乳制品等重要产品追溯覆盖率达到80%,流通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水平显著提升。>《通知》<鼓励商超利用gs1进行结算实现追溯功能,将产品追溯融入现有erp系统,实现企业信息系统与追溯系统的对接>。可见,全球统一编码标识(GS1)商品条码作为追溯方案的可行性已被我国相关主管部门高度认可,并给予了相关政策支持。GS1系统在推动供应链物流标准化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将更加明显,GS1系统的<箱码(sscc)>应用在未来一段时间将迎来空前应用黄金时期,供应链价值将在零售业更好地体现,极大地满足对物流效率、商品新鲜程度日益挑剔的消费者。

最佳追溯解决方案搞定食品安全难题随着全球追溯技术的快速发展,食品安全追溯在<避免危害,明确责任,快速召回>方面的重要作用逐步获得认可。追溯体系的建立能够实现在食品生产流通全程理清职责,明晰各参与方的责任,并能有效处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从而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基于商品条码的全球统一编码标识系统通过其成熟及系统的可扩展编码结构,可根据实际追溯需求增加批次号、序列号进行对商品的编码。同时,还能够利用商品条码对商品在生产、加工、储藏、运输及零售等供应链各环节进程进行唯一标识、准确描述和详细记录,促使多方参与实现追溯信息的快速交换和无缝共享,已逐渐成为全球食品安全追溯领域中技术最全面、认证最权威的追溯标准,实现了食品生产全过程跟踪与追溯的技术保障。

全球范围秒速锁定商品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商品条码是商品流通过程中的全球唯一身份标识,相当于商品在市场流通的<身份证>和<通行证>。不论在世界的哪个角落,哪个购物商超或网络平台,通过扫描商品条码,都可从超市系统或企业管理数据库中,在茫茫的商品海洋中快速查找到该商品的相关信息,如生产商、规格、数量、价格、生产日期、防伪信息等,商品条码相当于进入数据库的<关键字索引>。这就避免了因搜索关键字与后台信息的不匹配导致的搜索效率低下,可以说,因为有了商品条码,能够做到秒速确定问题商品,为后续的问题解决争取了时间,有效避免了问题商品范围持续蔓延。

形成庞大<源数据>资源服务质量信用体系建设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也使得当前成为各行业数据空前庞大,当消费者面对同一种商品多种销售渠道的多重信息,难免会产生困惑:到底哪种描述是最接近商品本身呢?商品网购界面的信息与实际购买的商品信息不一致,造成了<卖家秀>和<买家秀>的落差,也成为消费者网购体验差,投诉产生的重灾区。经销企业因为要考虑销售效益,难免会对商品的功用、效果等信息有夸大、美化的成分,导致信息<失真>。这时消费者如果产生质疑,如果能有来自生产厂商的一手真实信息,则能理智地对商品进行重新认知判断后再决定是否购买,有效地避免网购单纯看销售界面,内心期待太高导致的严重心理落差,减少网购纠纷。这里所说的来自生产厂商的一手信息,可以通过该商品条码来获取,即<源数据>,这部分信息由商品条码的注册企业(多为生产厂商)通过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的数据平台——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自主通报和维护,具有来源可靠、权威专业、准确及时、全球通用等特点。该平台对接了国家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相当程度上有利于我国质量信用信息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利于我国零售领域形成<诚信为基,质量至上>的良好风尚。

二维码的规范化国际化助力跨境贸易良好发展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得二维码这个酷似<黑白马赛克>的编码技术进入公众消费视野,商品上印制的二维码也日益多样化。近日,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牵头起草,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商品二维码》国家标准(GB/T33993-2017)发布,该标准规定了商品二维码的数据结构分类,每种分类都兼容现有商品条码的全部信息,因而实现了商品的二维码全球唯一标识,促进了我国二维码编码标识的规范化、国际化。在当前跨境贸易日益频繁的情况下,解决了商品上的二维码标识无法实现国际互通的尴尬局面,同时实现了与二维码追溯、企业营销、防伪、线上线下互动等多种功能的结合,满足了不同行业、不同应用以及社会大众对商品二维码不同应用场景的需求,推动了我国二维码发展存在的碎片化、安全隐患、互不兼容等问题的有效解决。未来,商品二维码应用的标准化程度也将成为消费者判断商品品质的权重之一。

条码与质量在本质上可以说毫无关系,然而在实际生产、生活、消费中却无时不刻都在联系着。随着我国对商品编码标识标准化的重视程度日益加深,物联网与自动识别技术发展的应用辐射范围更广,数据信息技术将渗透到商品零售的每个环节,条码与质量的关系将更加密切。未来,以商品条码为基础编码标识技术还将带给人们更多惊喜。

什么是条形码生成器:条码是由一组按一定编码规则排列的条,空符号,用以表示一定的字符,数字及符号组成的信息。条码系统是由条码符号设计,制作及扫描阅读组成的自动识别系统。

条码是迄今为止最经济,实用的一种自动识别技术。条码技术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点:

A.输入速度快:与键盘输入相比,条码输入的速度是键盘输入的5倍,并且能实现即时数据输入。

B.可靠性高:键盘输入数据出错率为三百分之一,利用光学字符识别技术出错率为万分之一,而采用条码技术误码率低于百万分之一。

C.采集信息量大:利用传统的一维条码一次可采集几十位字符的信息,二维条码更可以携带数千个字符的信息,并有一定的自动纠错能力。

D.灵活实用:条码标识既可以作为一种识别手段单独使用,也可以和有关识别设备组成一个系统实现自动化识别,还可以和其他控制设备联接起来实现自动化管理。

另外,条码标签易于制作,对设备和材料没有特殊要求,识别设备操作容易,不需要特殊培训,且设备也相对便宜。

条码技术的应用范围

商业自动化系统:POS(PointofSales)是一个商业销售点实时系统。该系统以条码为手段,计算机为中心,实现对商店的进,销,存的管理,快速反馈进,销,存各个环节的信息,为经营决策提供信息。

条码技术在仓储管理中的应用:立体仓库是现代工业生产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利用条码技术,可以完成仓库货物的导向,定位,入格操作,提高识别速度,减少人为差错,从而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条码技术还广泛地应用于交通管理,金融文件管理,商业文件管理,病历管理,血库血液管理以及各种分类技术方面,条码技术作为数据标识和数据自动输入的一种手段已被人们广泛利用,渗透到计算机管理的各个领域。

条码的发展历史

条码技术至今已有50多年的历史。从20世纪40年代的美国发起,70~80年代在国际上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随着国外条码技术的应用,我国于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开始研究,并在部分行业完善了条码管理系统,如邮电,银行,连锁店,图书馆,交通运输及各大企事业单位等。1988年12月,我国成立了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并于1991年4月19日正式申请加入了国际编码组织EAN协会。近年来,我国的条码事业发展迅速,目前,商品使用的前缀码有690,691和692,条码技术在我国已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条码编码方式(码制)介绍

条码种类很多,常见的大概有二十多种码制,其中包括:

Code39码(标准39码),Codabar码(库德巴码),Code25码(标准25码),ITF25码(交叉25码),Matrix25码(矩阵25码),UPC-A码,UPC-E码,EAN-13码(EAN-13国际商品条码),EAN-8码(EAN-8国际商品条码),中国邮政码(矩阵25码的一种变体),Code-B码,MSI码,Code11码,Code93码,ISBN码,ISSN码,Code128码(Code128码,包括EAN128码),Code39EMS(EMS专用的39码)等一维条码和PDF417等二维条码。

目前,国际广泛使用的条码种类有EAN,UPC码(商品条码,用于在世界范围内唯一标识一种商品。我们在超市中最常见的就是EAN和UPC条码),Code39码(可表示数字和字母,在管理领域应用最广),ITF25码(在物流管理中应用较多),Codebar码(多用于医疗,图书领域),Code93码,Code128码等。其中,EAN码是当今世界上广为使用的商品条码,已成为电子数据交换(EDI)的基础;UPC码主要为美国和加拿大使用;在各类条码应用系统中,Code39码因其可采用数字与字母共同组成的方式而在各行业内部管理上被广泛使用;在血库,图书馆和照像馆的业务中,Codebar码也被广泛使用。除以上列举的一维条码外,二维条码也已经在迅速发展,并在许多领域找到了应用。

国际物品编码协会(EANInternational)和美国统一代码委员会(UCC)是全球条形码生成器技术的倡导者和推动者。这两大国际条码组织一直致力于建立全球统一的商品及服务的标识体系,提高物流管理水平,促进国际商业及贸易的发展。为了加强对物流商品的单品管理,提高物流管理中商品信息自动采集的效率,EAN与UCC首次合作,于1999年初联合推出了一种全新的适于各个行业应用的物流条码标准——复合码(CompositeSymbology,简称CS)。复合码是一种维条码与二维条码有机地叠加在一起,以实现在读取商品的单品识别信息的同时,还能够获取更多描述商品物流特征的信息。复合码作为一种新的条码码制,很好地保持了国际物品编码体系(EAN/UCC系统)的完整性及兼容性。复合码的构成及种类缩小面积的条码符号采用缩小面积的条码符号(ReducedSpaceSymbology,简称RSS)的目的在于减少商品条码占用的面积,增加条码所含的商品信息容量。

RSS标准的颁布旨在解决微小物品标识问题而非取代现有的一维条码。RSS包括四种不同的确良形式:RSS—14:由14位的EAN/UCC编码构成,用于物品的单品标识;RSS—14限制型:包装指示符为“0”或“1”的14们商品单品编码;RSS扩展型:由商品的单品识别码附加码诸如“重量”、“最佳使用日期”等构成,如果条码太宽时,可以叠加为二层;RSS-14层叠码:RSS-14的变体,用多层一维码表示。复合码复合码是由一维码和二维码叠加在一起而构成的一种新的码制,主要用于物流及仓储管理。复合码中的一维条码可以是任何形式的RSS,也可以是普通的EAN/UCC条码。其作用在于,一是单品标识,二是作为二维条码的定位符,用于成像仪识别时的定位。复合码中的二维条码部分由PDF417条码构成,用于表示附加的应用标识符(ApplicationIdentifier)的数据串,诸如产品的批号、保质期等商品的描述性信息。根据所编信息容量的不同,复合码符号有3种不同的变体,以适应不同的应用。CS—A76—106个字符,为一维条码加微型PDF417变体;CS—B359—391个字符,为一维条码加微型PDF417二维条码;CS—C2378—2410个字符,为一维条码加PDF417二维条码。

在设计复合码时,应使一维条码数据内容与二维条码PDF417的数据内容相联,以免扫描条码时造成张冠李戴的错误。在一维条码的数据与二维条码的数据之间建立一种绝对的联系是多年来编码工作者一直考虑的问题。因为用户有时需要既扫描一维条码,即录入商品或包装箱的单品标识信息,以扫描二维条码,即录入商品或包装箱的描述性信息。复合码的识读复合码是由一维条码和二维条码叠加而成,其识读器必须能同时解读传统的一维条码和二维条码。事实上,国际条码会在用线性层叠式的二维条码PDF417作为复合码的重要组成部分时,即已考虑了识读器的兼容性排列。

因此,线性扫描器是识读复合码的最佳选择。总之,复合码所选用的二维条码PDF417是与一维条码兼容的线性层叠式条码符号,这种条码符号与一维条码符号一样,可以用分辨率较高的一维线阵或面阵CCD识读,也可以用线性或帧扫式二维条码激光扫描器识读。其中帧扫式激光扫描器与大口径CCD成像仪比较适合物流管理中扫描大面积的复合码符合。而在商业零售业中,具有PDF417二维条码解码能力的精度较高的CCD或激光扫描器则具有较高的性能价格比。复合码在商业及物流管理中的应用长斯以来,随着计算机技术在商业及物流领域的成功运用,人们已经认识到现有的商品条码(EAN/UCC条码,只有12—13位数字信息),受其信息容量的限制,已无法满足商业物流管理的需要。复合码的出现,解决了人们标识微小物品及表述附加商品信息的问题。目前,复合码的应用主要集中在标识散装商品(随机称重商品)、蔬菜水果、医疗保健品及非零售的小件物品以及商品的运输与物流管理。

在零售业中,复合码的应用首先解决了微小物品的条码标识问题。利用原有的EAN/UCC条码标识微小物品时,只能用8位的EAN/UCC缩短码,所表述的信息仅为商品唯一编号(8位数据)。这种缩短码由于信息容量小,占用面积大,号码资源紧张等原因,给商业用户带来了诸多不便。采用复合码以后,有效地增大了单位面积条码的信息容量。其次,复合码的出现,为商店散装商品及蔬菜水果等的条码标识提出了理想的解决方案。借助于复合码,不但可以表示商品的单品编码,还可以将商品的包装日期、最佳食用日期等附加商品信息标识在商品上,便于零售店采集,以对保质期商品实施有效的计算机管理和监控。在物流系统中,越来越多的应用证明,采集和传递更多的运输单元信息是非常必要的。而目前现有的EAN/UCC128码受信息容量的限制,无法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物流管理所需要的信息可分为两类:运输信息和货物信息。运输信息包括交易信息,诸如采购订单编号、装箱单及运输途径等。’

复合码中包含这些信息的好处在于供应链的各个环节都可以随时采集所需信息,而无零在线式数据库。将货物本身信息编在二维条码中是为了给电子数据交换(EDI)提供可靠的备份,从而减少对网络的依赖性。这些信息包括包装箱及所装物品、数量以及保质期等,掌握这些信息对混装托盘的运输及管理尤其重要。采用复合码以后,这种以EAN/UCC128码及PDF417二维条码构成的复合码可将2300个字符编入条码中,从而解决了物流管理中条码信息容量不足的问题,极大地提高了物流及供应链管理系统的效率和质量。可见,采用复合码,对供应链中各个环节的物流管理意义极大。

国际组织的推动将加速复合码的应用进程自从1999年国际条码协会颁布新的复合码标准以后,EAN和UCC共同成立了四个复合码应用课题组,研究在商业及物流系统中应用复合码的具体技术及应用试点问题。1999年8月,EAN和UCC又联合宣布共同开发供应链管理中复合码的应用标准,并拟在2000年1月公布第一批应用标准。这些标准将包括复合码在散装(随机称重)物品、非零售食品,医疗保健用品及电子元器件上编码的应用标准,以及物流管理条码应用标准。复合码标准的公布,是对现有商品条码标准的有效补充和完善。复合码的应用必将极大地推动商业及供应链环节中信息技术的采纳和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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